各会员、各分支机构:
为做好2026年度会费收缴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7月31日之后新增入会的会员,以及上半年未完成交费的会员。
二、会费标准
按照〔2026〕45号《关于交纳2026年会费的通知》和〔2026〕118号《关于取消个人会员优惠的通知》执行。
三、交纳时间
2026年度会费交纳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11月30日。
四、缴费方式及票据
会费缴纳账户、汇款备注要求、电子票据开具规则,继续按建教协〔2026〕45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
足额缴纳2026年度会费的会员,按规定享受协会会员各项服务权益。
联系人:张平 15117922487
电子邮箱:hyfw@ccen.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建教协〔2026〕45号 关于交纳2026年会费的通知
2.建教协〔2026〕118号 关于取消个人会员优惠的通知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