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在我国建筑领域碳排放量占我国碳排放总量非常大比例,因此建筑行业节能减碳责任重大。
在碳排放核查方面,近年来国家还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同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增强相关人员对掌握基本工作流程和正确的量化及核算方法,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切实提升相关人员职业能力,是当前全国碳核查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纳入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及相关支撑机构能否在碳市场及低碳发展进程中立足的重要体现。
在碳排放计算方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设计阶段将强制要求实施碳排放分析计算。《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是建筑碳排放计算的重要依据。准确掌握行业最新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系统学习掌握建筑碳排放计算新方法,是当前相关碳咨询机构需重点提高的内容。
为了帮助各企业掌握碳排放核算核查方法、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培养碳排放核算核查技术人员和碳排放计算技术人员,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举办“建筑碳排放核查员、建筑碳排放计算员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参编专家对系列标准《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碳排放报告核查程序指南》《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写指南》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和讲解,对碳排放政策、核算核查方法及核查报告的编制等进行介绍和探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碳排放核查员:
1.碳排放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背景、碳排放核查与排放管理流程,现行核查标准体系,核查指南要点及具体核算要求;
2.碳排放核查准则介绍与核算边界、核算范围,能源分类、数据收集、碳排放核查计算方法及配额计算方法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3.新增设施、新增替代既有设施及既有设施退出等设施变化情况的基本信息,排放量、排放强度的计算及配额变化等核算内容介绍;
4.建筑碳排放核查报告编制原则和发放、基本框架及报告内容;
5.建筑碳排放核查案例流程、方法介绍与实例分析。
(二)建筑碳排放计算员:
1.《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标准编制背景;
2.《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标准解析,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
3.针对建筑全过程运行阶段碳排放阶段、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详细讲解涉及到建筑碳排放计算边界范围、能耗参数及计算方法;
4.标准应用:结合典型工程应用案例,进行建筑碳排放计算解析;
5.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编制要点;
6.建筑碳排放计算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解析。
二、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住建局(委)、规划局(委)等相关处(科)室负责人。规划设计研究院(所)、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公司、规划咨询(信息)中心、规划编制等相关建筑设计、节能与咨询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清洁能源等碳排放市场管理、循环经济教科研、工程检测鉴定单位等相关机构技术与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5年3月14日~17日(14日全天报到) 郑州市
2025年3月28日~31日(28日全天报到) 南京市
2025年4月11日~14日(11日全天报到) 成都市
2025年4月25日~28日(25日全天报到) 广州市
四、培训方式和费用
(一)面授培训费2800元/人(含资料费、证书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线上网络授课每个岗位1800元(含考试费、证书费)
五、主讲人
聘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国家建筑工质量监测检验中心资深专家结合典型工程案例讲授。
六、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颁发《建筑碳排放计算员》和《建筑碳排放核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七、继续教育
取得证书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八、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个星期)。报到时需交四张一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分别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官网(www.ccen.com.cn)和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官网(www.ccenpx.com.cn)发布。
会务组联系人:黄树情 戚红梅
报名电话:010-53559022 53031597 传真:010-53559022
电子邮箱:zhongjianxiepx@sina.com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86123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39号京鹤大厦一层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