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教协培[2012]93号 关于举办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文件有关要求以及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教育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和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核准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建筑业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研读、施工技术与质量创优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专题、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实务、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等内容。
二、培训学时、时间、地点
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达到国家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的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将不予注册。
培训时间:12月22日-12月28日(12月21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市,具体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从2013年1月起,每个月都将举办选修课培训班。
| 培训时间 |
联系人 |
| 2013年01月08日-14日(07日报到) |
潘 龙 |
| 2013年01月12日-18日(11日报到) |
阴晓莉 |
| 2013年01月15日-21日(14日报到) |
潘 龙 |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
按照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的申报要求,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做好本单位参加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的统计、报名工作。
项目负责人:庄严
电 话:010-58934812(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住建部北配楼北楼416室
报名电话:
(一)联系人:潘 龙
电 话:010-88939616 010-88939796
传 真:010-88939716
(二)联系人:阴晓莉
电 话:010-62217519 010-51118158 010-85970242
传 真:010-62217519 010-52203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