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培训工作

公告声明

短期培训

职业培训

环境监理

污水处理

证书查询

建教协培[2020]061号关于举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从业人员政策法规与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0-11-10
来源:


各有关单位: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2020年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正式发布,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把老旧小区改造上升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程的工作要求,帮助相关单位了解最新政策和成熟经验,推进工作进展,落实工作目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难点问题。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于2020年12月2021年1月份在长沙市和海口市举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从业人员政策法规与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届时将组织参观相关项目并现场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政策解读;

(二)老旧小区改造的理论基础、历史基础、法律基础;

(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方案制定和实施操作流程;

(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模式、内容、路径和经验介绍;

(五)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做好的五项工作;

(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政府、居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政策措施;

(七)改造资金政府、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的建立;

(八)资金筹措:政府财政资金居民自行承担社会资本投入

金融机构贷款

(九)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办法;

(十)城镇老旧小区的分类以及小区内资产划分;

(十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难题及其解决办法;

(十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资金所有权、使用范围及使用程序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的难题;

(十三)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实践;

(十四)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违章建筑处理相关问题;

(十五)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城市创新中的筑福模式解析与建议;

(十六)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基础内容和附加内容;

(十七)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造价控制与审核操作规程;

(十八)利用现有容积率增改有收益物业应用案例分析与建议;

(十九)后疫情时代城市规划与治理;

(二十)十四五时期城市治理的发展趋势与精细化策略;

(二十一)经验案例重庆市、河北省;沧州、襄阳、北京

(二十二)老旧小区改造实地参观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住建局(委)、财政局、发改委、规划局、房管局(中心)、城管局、住房保障科(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房管理机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征收等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规划、勘察、设计、评估、检测等科研院所单位负责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监理、项目投融资、设备设施和材料、物业等有关企业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8日~12月22日(18日报到) 长沙市

2020年1月15日~1月19日(15日报到) 海口市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800元/人(含现场观摩交通费和资料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主讲专家

届时将邀请有实际丰富经验的专家和学者授课,并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

六、证书

培训期满,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七、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报名截止日期为开班前一个星期)。

特别提示:

培训通知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官网”(www.ccen.com.cn)上公示。

会务组联系人:王   黄树情

报名电话:010-69298019  53031598  传真:010-69298019  

电子邮箱:fgwhwz2000@163.com      手机:13811596915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8808326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十三号C座7002室

邮编:100037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

2020年11月9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